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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說那叫搶朋友我沒有意見。
只是我覺得, 朋友是搶不走的。
只能說兩個人個性不合, 所以他去找別的他覺得合得來的當朋友如此而已。
我對搶朋友這件是沒什麼興趣, 如果他覺得搶了我的普通朋友很爽的話, 那請便。
這種小事對於我而言, 還比不上我用手輾死一隻螞蟻所產生的厭惡。
幼。 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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