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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 DEAR,你這個問題著著實實的難倒我了。
我想了一整晚還是想不到要什麼。(你也知道我是個貪心的女人)

以下是韓劇迷附身。
可以像金絲草一樣左擁右抱最好,就算具俊表不愛她,也至少有智厚學長深情相伴。(尤其他長的那麼可口)
(好啦,我中韓毒太深,回到主題)
我詢問了大部分我的友人,所有女生都好勇敢選擇了"我愛的人"。
她們說愛就是愛,簡單直接,沒什麼好考慮。

現在告訴你我的答案,
我想在三十歲之前,我也許都還有心有力追求所謂的"愛"。
三十歲之後,有很大的可能會找一個愛我的,但自己不討厭的人過下去。
因為在那個時候,人生中應該已經沒有(豁出去只為)愛情的位置了, 那是顧慮"生存與生活"的年紀。
所以在這花樣20歲的我們應該還有追求愛情的氣力,努力邁向你愛的人吧。
即使他把你推開,也要向他展現熱情。
中途卻步,最後懊悔的行為,不該發生在我們身上。

(我永遠愛你,加油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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